离退休活动中心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17-11-14 作者:

离退休活动中心是我校离退休教职工学习、开会及开展文体活动的专用场所。为了提供良好的活动环境和条件,特作如下规定:

一、谢绝非本校离退休人员进入本中心。

二、参加活动的离退休人员,不要带子女或儿童,禁止带宠物进入本中心。

三、保持中心安静,不要大声喧哗,更不准吵闹打架。

四、严禁在活动中心吸烟、随地吐痰和乱丢杂物。

五、凡进入中心的人员,要爱护公物,不得损坏活动室内的设施、设备。无故损坏公物者,要照价赔偿。

六、活动室内的设施、设备、图书资料、报刊杂志是公物,请不要擅自带出室外。需要借用(阅)的,请到综合科办理有关手续,用完后按时归还。

七、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节约水电。离开活动室时要随手关闭所用电器电源及门窗,防止浪费和不安全因素发生。

八、请自觉遵守本规定,维护公共秩序,携手共创文明、安全、和谐的活动场所。

2013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