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全国法律知识竞赛和法治作品征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9-10 作者: 综合科

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二届全国百家网站

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和第十五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活动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学校党委宣传部通知[2018]8号要求,请大家积极组织参加第十二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和第十五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活动力争取得好的参赛成绩,进一步提升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成为新时代法治素质较强的离退休工作者,不断推进离退休工作高质量发展。

这两项活动内容详见附件1、2。

离退休工作处

2018年9月10日

附件1

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要点

摘自司发通〔2018〕58号)

一、竞赛主题

与宪法同行筑梦新时代

二、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全国普法办。

承办: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社会工作局、法制日报社。

协办:中国普法网、中国网信网、中国长安网、人民网、新浪网、腾讯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

参与网站:各地普法网站、中央和地方重点新闻网站、部分政府网站和商业门户网站等百余家网站。

三、竞赛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党章和党内法规,2018年颁布、修订、施行的法律法规,《网络安全法》等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与人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四、参赛方式

网站答题、微信答题两种方式均可参赛。

五、竞赛时间及安排

2018年6月—12月为竞赛期。其中,2018年9月—10月为网站竞赛期,为期2个月。2018年6月—12月为微信公众号竞赛期,每月一期,共7期。竞赛规则将于竞赛开始前在中国普法网、中国网信网等百家网站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竞赛办法

(一)网站参赛

2018年9月1日8时至10月31日24时,网友可登录中国普法网(www.legalinfo.gov.cn)、中国网信网(www.cac.gov.cn)等百家网站的竞赛活动主页面参加竞赛。网友填写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点击“网站参赛”,系统将自动生成一套含有5道题目的答卷。题目形式为不定项选择题。网友在线答题完毕后提交,系统将自动给出分数。答题满分的竞赛者将获得抽奖资格。

(二)微信参赛

2018年6—12月,网友可通过@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和@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参加每期竞赛活动。每月1—20日为答题期,微信公众号每日推送一题,答题系统自动统计网友答题次数及正确率,每月答对10题即可参加抽奖。网友答题完毕后,可将自己的成绩附带手机答题页面分享到朋友圈。

(三)网友互动

为方便网友交流,及时掌握网友对法律知识的需求,特在知识竞赛页面增加网友互动区域,网友可建言献策。

七、奖项设置

网站竞赛结束后,从答题满分的人数中抽取优胜奖800名,奖品为50元话费。微信竞赛每月21日(节假日顺延)从答对10题以上的网友中随机抽取400名优胜奖,奖品为50元话费。根据组织参加活动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

附件:本次活动新媒体平台

    1.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

 

 

 2.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

  附件2

关于开展第十五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

征集活动的通知要点

摘自司发通〔2018〕73号)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主办、承办单位、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全国普法办

承办单位: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国家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法制日报社

协办单位:中国普法网

三、活动时间

征集阶段自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0月15日(以作品网上提交日期或作品寄出日期为准)。评审结束后,获奖作品将择优在中国普法网、中国好网民微博和微信公众号、中国普法两微一端及全国普法新媒体矩阵、有关电视台等媒体及大型普法活动中集中展播宣传,持续至2018年12月31日。

四、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我国现行宪法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和主要精神,特别是2018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

(三)大力宣传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传播法治精神和高尚道德情操。

(四)结合新法新规的颁布、修改和施行,提高新法新规的知晓度,为新法新规的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五)倡导网络空间法治化理念,传播中国好网民理念,宣传《网络安全法》等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网民增强依法上网、文明上网意识,理性表达、有序参与,提升全社会的网络素养,兴网络文明之风,积极推进清朗网络空间建设。

(六)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及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以点带面,在全社会广泛传播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等法治观念。

五、作品形式

(一)平面作品。包括漫画、宣传画、海报等平面作品,文件格式为JPG、JPEG,分辨率300dpi。

(二)公益广告。每部作品时长不超过60秒,作品格式为Mp4视频文件,分辨率最低要求为1280*720。

(三)微视频。包括动画、宣传片等视频作品。每部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作品格式为Mp4视频文件,分辨率最低要求为1280*720。动画作品需用Flash动画创作,24帧/秒。

(四)微电影。每部作品时长不超过8分钟,作品格式为Mp4视频文件,分辨率最低要求为1280*720。

六、作品要求

(一)作品要坚持正确导向,紧扣主题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思想文化内涵丰富,价值取向正确鲜明,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

(二)请严格按照格式、时长要求报送作品。系列作品不超过3件。每个作品需附150字以内的简介。

(三)参赛者投稿时,须登陆活动专题页面的报名专区,按照作品类别填写报名表格并获得参赛号,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主办方依此评选、颁发获奖证书。提供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的,取消参评资格。

(四)公益广告、微视频、微电影类参赛作品正片中一律不得标注参赛人姓名、参赛单位名称、制作单位标志等与作品内容无关的信息。

(五)参赛作品需为参赛者本人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六)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自身或授权给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卫星电视、移动电视、网络电视、互联网、手机以及平面媒体等。作者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七、奖项设置及评选方式

(一)奖项设置

按照作品类别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颁发奖金和证书;根据各省(区、市)司法厅(局)、网信办和各有关部门组织参加活动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证书。

(二)评选方式

主办方组织相关方面专家从法律知识阐释、法治理念传播、普法效果、艺术表现力和传播力等方面,对报送作品进行评审。

八、报送方式

具体要求详见中国普法网的“第十五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活动”专题页面。进入活动专题页面,即可查阅活动启事、投稿要求及报送方式、评选规则、展播安排、问询信箱、知识产权事宜、往届获奖作品展示、供参考的创作素材等方面详细信息。

中国普法和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客户端是本次活动的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将实时发布活动进程及相关情况和要求。关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可随时了解活动进程动态,观看展播作品。

无法在线上传作品的,以快递形式将作品寄送至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甲1号(收件人为中国普法网),请注明“第十五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活动”字样。寄送前,请先登陆活动专题页面的报名专区,按照作品类别填写报名表格并获得参赛号。有关情况可联系活动电子邮箱:fzdmwdy613@vip.sina.com。

附件:本次活动新媒体平台

1.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

2.中国普法微博(新浪网、人民网、腾讯网)

3.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

4.中国好网民微博

 

关于参加全国法律知识竞赛和法治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