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活动中心活动室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17-11-14 作者:

离退休活动中心现有会议室、党员活动室、多功能室、阅览室、麻将室、京剧室、棋牌室、台球乒乓球室等活动室。为加强对活动使用管理,确保离退休人员有一个文明、安全、舒适的活动环境,特作如下规定:

一、使用范围

(一)由离退休干部党委、离退休工作处批准成立的各种群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文体活动。

(二)离退休干部党委、离退休工作处统一组织的党政集体性活动及批准开展的其他公益性活动。

二、使用时间

在学校规定的上班和值班时间使用,特殊情况须经离退休干部党委、离退休工作处批准。

三、使用申请办法

(一)各群团组织在固定时间使用活动室,请在学期初结合制定活动计划,确定固定活动时间,并报离退休干部党委、离退休工作处。

(二)临时申请使用活动室和会议室须提前由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到相应的责任科室办理申请手续。

四、其它要求

(一)在批准的活动时间内,严禁从事其他未经批准的活动。否则,将追究申请人责任。

(二)活动中心内要保持清洁。禁止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等。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不准大声喧哗。

(三)要爱护活动器材和公共设施,活动结束后要自觉放回原处,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四)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增强节约意识,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201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