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览室报刊资料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17-11-14 作者:

离退休活动中心阅览室资料主要有期刊、报纸,仅用于我校离退休人员学习参考,是公有资产。为了更好地服务老同志学习、阅读需要,特作如下规定:

一、报刊资料发放者,应及时放入阅览室,确保资料的时效性。

二、读者必须爱护报刊资料,不得污损、撕毁、损坏,否则,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赔偿,更不得随意带走公有资料

三、确需借阅资料者,要到综合科登记。借阅后,要及时归还。

四、过期的报刊资料由综合科统一收集存放,以备后期查阅使用。长期存放的过期无用资料,经请示有关负责人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