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九九”老人节开展慰问离退休 干部职工活动及评选离退休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11-21 作者:

各基层党委、工委、直属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职工工作的意见》(山农大党字[2008]10号),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按照“政治上多关心、思想上多沟通、生活上多照顾、精神上多关怀”的整体要求,以及“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思路,决定在“九九”老人节到来之际,开展慰问离退休干部职工及评选离退休工作先进集体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积极开展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职工活动

(一)努力营造尊老敬贤的良好氛围。通过多种方式宣传离退休干部职工为国家革命和建设事业、为学校改革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宣传他们中涌现出的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的先进典型。激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凝神聚力、创先争优,推动学校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二)开展走访慰问活动。采用上门看望、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离退休干部职工宣传学校改革发展的成就,通报本单位工作情况,听取老同志对学校和本单位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引导他们增强发展信心,形成关心学校发展、支持学校建设的良好风尚,努力为和谐校园建设和学校发展发挥余热。对生活困难的老同志,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三)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离退休干部党委、离退休工作处及相关部门,在“九九”老人节期间组织开展好趣味运动会、书画展览、文艺联欢会等活动,丰富老同志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确保走访慰问活动的成效。各单位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创造性地开展好各项活动。学校将按每位离退休人员100元慰问费发到各单位各部门,慰问费只能用于走访慰问离退休老同志,要让离退休老同志真正感受到学校党委、行政的关怀。

二、认真做好离退休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

离退休工作是一项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工作。两年来,在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各单位各部门实行“一岗双责制”,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求真务实,爱岗敬业、全心全意为老同志服务,做到了让学校放心、让老同志满意,离退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总结经验、树立榜样、表彰先进、激励工作,形成新形势下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推进离退休工作再上新台阶,学校将在“九九”老人节期间评选表彰离退休工作先进集体,具体安排是:

(一)各单位各部门根据评选条件自荐(自评条件附后)。自荐材料不超过1000字,一式四份,于2012年10月10日下午4:00前送离退休工作处综合科。

(二)10月12日后,由学校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离退休干部党委委员、支部书记组成评委进行评审。

(三)先进集体名单经学校审定后,于“九九”老人节期间进行表彰。

附件:离退休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2012年9月20日

附件

离退休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职工工作的意见》(山农大党字[2008]10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高度重视离退休工作,领导体系健全,有分管领导,并列入单位年度工作日程。注重与离退休老同志的交流、沟通,关心离退休老同志的思想和生活,经常走访慰问离退休老同志,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定期向离退休老同志通报本单位情况,认真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离退休老同志满意率高。

三、积极组织离退休老同志开展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等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热心为老同志服务,主动为老同志发挥作用提供平台,注重引导广大离退休老同志为学校发展及和谐校园建设再立新功。